打磨工安全*作规程 1.必须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护面罩)及眼镜。 2.工作前,应检查砂*有无损坏,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通风除尘装置是否有效。 3.安装砂*前,必须核对砂*允许的最高转速是否与主轴转速相适应,大于200毫米的砂*应进行静平衡,不准使用裂纹或缺损的砂*。 4.砂*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直径的1/3,卡盘与砂*涧应垫上1~2毫米的软衬垫,其外径应比卡盘压紧面的直径大2毫米。 5.安装肘,应注意螺母的压紧程度,应压紧到砂*转动时不产生滑动为宜,有多个压紧螺钉时,应按对角顺序逐步均匀旋紧。 6.砂*装好后,必须将防护罩重新装好,再进行试转。直径小于400毫米的砂*,应空转2分钟;直径大于400毫米的砂*,应空转5分钟。砂*转动时,不允许有明显振动。 7.调整砂*防护罩及工件托架时,必须在砂*停转后,方准进行。经常保持工件托架与砂*的距离小于3毫米。 8.打磨时,应先起动吸尘装置,握牢工件,用力不得过猛,不准用杠杆推压元件,严禁站在砂*正面*作,以防砂*破裂伤人。 9.不是专门用于端面磨削的砂*,禁止用端面进行打磨。 10.使府手持电动砂*机打磨时,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和加设保护接零线或配用
漏电保护器,并遵守电动手砂*安全*作规程。 11.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确认砂*停转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