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岗位*、特种作业*作证等。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主要内容备份,供业主查询。 5.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设立专
门接待业主的固定场所,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投诉和处理突发事件。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15分钟内、其他报修4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账,报修服务24小时内回访,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告知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