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自有住房并在售房前后一年内已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给予免税;
2.对个人*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跨年合同是否收税
今年年底,
二手房成交掀起了新*,*双方都想搭上免征所得税的末班车。一些人更担心,自己虽然已经在12月底与买方达成了意向,或者已经将所有证明交给了中介公司。但是,大量的交易量使得工作时间延长,一旦跨过了今年,是否还要交纳所得税?
地税咨询热线的回答可以让这部分人安下心来,如果在1月1日以前,*双方能够把交易双方的一切必办手续,缴入房管局的*交易大厅,仍可以免征所得税。如果仅是留在自己或是中介手中,仍需交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