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定金不得高于成交价的20%。就是说低至双方协商一致,高至成交价的20%。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一般都不超过20%,当然谈的越低越好,订金也就是要购买,但暂时因为其他原因不能立即付款。为了避免有其他变故,所以作为买家当然是越少越好,同时又在卖家的接受范围内。当然过少的话,如果有更高价格的买主,卖主可能会看在钱的份上毁约。自行斟酌考虑吧!
在交定金时,最好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房屋总金额较高时不要超过50万),交定金前让业主配合先去建委核房,确定房屋产权没有问题后再支付。
回答者: slz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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