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
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 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房(证载面积小于144平米且单价低于5000元)免征营业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房(证载面积大于144平米或单价高于5000元)征收差额(现评估价与原购买价之差额)5.65%
营业税;不满五年的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征收全额5.65%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按成交价1%缴纳。卖方承担
1、成交价*1%,住宅免征。
2、非住宅,全征(无年限制)、“增值额”*30%征收。
个人所得税:房屋卖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不满五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20%征收所得税,房屋卖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满五年以后销售可免征所得税。卖方承担
印花税:按成交价万分之十征收 *双方各承担一半。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00元∕㎡交纳,*双方各承担一半。
房屋产权登记费:按件每件80.00元交纳,买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