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责任,依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有维修房屋的义务,但是如果是承租人故意造成的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责任.第一,承租方不交房租就不要让他住下去了;第二,你交给承租人
房子的时候是有那个
阀门的,现在没有了,他没有尽到保管责任,我的意思你明白吗;第三,了解他的工作单位,当心他跑了。谢,这个人是跑不了的,因为他租赁我的房屋是给他开的饭店的服务员居住的。他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目前这种状况如果供暖公司肯为我出具一份证明,证明放风阀非外力原因不可供罚垛核艹姑讹太番咖能造成这种后果的话能对诉讼有帮助吗?合同已经写了:在出租期间出现的发水,漏电,下水道堵塞等问题,由乙方(承租方)负责。只要出现这个现象就要承租方负责,不问原因的。你把原因扯进去,反到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