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
过道、
地下室、值班*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一般来说,多层
住宅公摊在10%-15%,小高层15%-20%,高层一般在2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