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解放*
房地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队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审批或追认,否则将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即使以永久使用权的名义向地方转让房地产,也必须经过总后勤部的审批,如无总后勤部审批,有*或转让合同也是无效的。
而且在房屋交易中,*产房不适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但房屋*合同都是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制定的,一旦出现纠纷,房管局是管不了*产房的,能运用的法律也不明确,很难打官司。
并且因为无产权证,银行不给贷款,公积金也不行。如果你是外地人,买*产房是不能迁户口的。
劝你还是别买了,不知道开发商是否经过*队总后勤部批准,而且现在没有明确法律,*产房基本上是没什么保障的,房管局都管不了,只有部队能管,赔偿之类的也是部队*,你到时候可能连钱都拿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