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4.9
电源、防雷与接地
4.9.1
电源容量要选择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满足最大负载的要求。工作电压不应超过
50V
。
4.9.2
当电源故障时无须考虑安全及安防问题的情况下,可通过
变压器直接使用市电,对
于电气干扰较严重的环境,须考虑净化电源。
4.9.3
供电电源位置应放置于受控区内并有
门控防护。
4.9.4
电源必须是通过保险永久性连接而不是通过接插件连接。
4.9.5
低压电缆不能与供
电线缆在同一入口处进入供电电源箱内。
4.9.6
当供电电源故障时,如果要求系统要连续工作,则需选用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容量
应不小于使系统连续工作的用户要求的时间数量。
4.9.7
当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设备或线缆有*露在建筑物室外的情况下,应设计防雷保护。
4.9.8
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
接地电阻应不大于
4
欧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