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
一般在房屋*合同中会约定,甲乙双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条款。符合条件的,既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没有约定解除合同事由的。
那么可以依据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根据自己情况判断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屋*双方签订商品房预购合同之后,如果属于卖方或者中介违约不履行合同内容,购房者有权要求中介及卖方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并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属于购房者自己的种种原因,而不愿再履行这一合同,购房者就属于违约解除合同。购房者违约后果,要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实践中,购房者通常可以找下家购房者,经中介或者卖方的同意,将原合同所享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转让给愿意购买这一房屋的新的购房者。
回答者: 家园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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