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空调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学院*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学院空调的管理和使用,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室、宿舍空调的管理和使用,室长负责本寝室空调的管理和使用。
2、新生入学后,学院*工作负责人集中将教室空调押金(按人数收取,10元/人)、空调遥控器押金(100元/个)收齐后交校区后勤服务公司,换取空调遥控器。*离开泰兴校区前,退回遥控器,取回押金。遥控器如有损坏、丢失,押金不退。
3、空调使用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先购电,后使用。可通过与寝室专用电表对应的空调进行充值。离开泰兴校区,剩余电费由财务部门退还给*。
4、空调温度调控应适可而止,建议以25℃~28℃为宜。为保证制冷效果,空调运行时,应关闭
门窗。人离开寝室时,空调要及时关闭。
5、空调的开启与关闭要使用遥控器,严禁手动开、关机。各寝室要妥善保管好遥控器,长时间不使用,要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
6、宿舍空调使用专用电源,不得插接其他
电器或扯临时电源;不准在空调器上挂衣服,搭毛巾。校区后勤公司将定期检查或抽查空调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现象,将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7、不得私自打开空调机壳或拆卸机件。因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损坏设备,照价赔偿。
8、空调维修由校区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宿管员反映,由宿管员通知后勤公司组织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