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核准单位:紫阳乡** 根据上犹县**
办公室《关于印发上犹县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府办发【2011】32号)文件精神,现有(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_________户申请人(姓名)_________申请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危旧房屋进行鉴定,同意并执行如下协议: 1、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D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按选址要求和面积控制(40-60平方米 /户)按规划、质量、安全、进度要求(2011年11月20日前完工)新(翻)建住房,并拆除现有危旧房屋,保证一户一宅。新建房应设卧室、厨房、
卫生间,房屋地板以混凝土铺面;室内要通水通电;
外墙粉刷,室内刷白,
门窗配备完整。 2、如经鉴定危旧房屋属于C级危房,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2011年11月20日前完工)对现有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修缮加固房屋主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墙体、屋顶、梁柱维修,保证主体结构安全达到居住和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