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
照明一定要保证各种活动所需不同光照的实现。写作、*、休息、会客等等,无论何种活动都应有相应的
灯具发挥作用。这种照明应该是科学的配光,使人不觉得疲倦,既利于眼睛健康,又节约用电。
二是照明要能把房间衬托得更美。光的照射要照顾到室内各物的*廓、层次及主体形象,对一些特殊陈设品如摆件、挂画、地毯、花瓶、鱼缸等,还要能体现甚至美化其色彩。
照明作为装潢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按不同类型来安排光源及其位置。卧室在我国往往兼有多种功能,如起居室、书房、更衣室等等。更衣要求匀质的光从人的上前方照亮,以便在镜子中得到一个清晰的图像,因此光源不能放在人脑后,如要化妆还要设置两侧的辅助光,以便让脸上的毫毛都可清晰地看见。看书写字需要书写台灯,睡眠时室内光线可以暗些柔和些。但睡前有在床上看书习惯的人,床头灯最好能调节亮度和角度。简单的方法是装两盏灯,一明一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