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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如何退?

购房定金如何退?大家说说
难以启齿
浏览:60 2025-04-12 17:14
共有1条回答
是订金能退,定金不一定能退才对啊!!!! 如果是“定金”是不能退的,*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买房认购书是一个*的合同,除非上面有条款说买方不要房的话可以全额退款。    认购书中定金的属性:条文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定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阅商品房*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都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我,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当然也就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定金。 “定金”是具有一定法律含义的法律用词,按《中华*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定金”是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如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而方,在法律上并未赋予其明确的法律含义,按《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订金”的作用及含义需当事人进行约定,如当事人未约定(赋予)“订金”具有“定金”性质的,“订金”不具有担保债权的作用。即通常说的不具有“双倍返还”的含义,此时“订金”的作用相当于预付款。
你好明天啊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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