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 一、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 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
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 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处理后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
门裁决后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处理后不服向*法院起诉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