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报销管理规定一、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统一供暖的职工个人取暖费报销按本规定执行。二、职工个人住房取暖费原则上由住户中为主的男职工报销,双职工的由房屋产权人所在单位报销。非个人产权住房或产权人*亡的,具体按下列规定程序报销:1. 属单位分配住房的,经单位同意,由分房单位报销;2. 住户中只有一名职工的,由该职工所在单位报销;3. 住户中有两名以上职工的,由为主的一名男职工所在单位报销;4. 无男职工或男方失业的(凭失业证)及*人家属,由为主的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报销。三、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由离、退休前所在单位报销。四、伤亡职工户家中无其他职工的,由发给家属和子女抚恤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单位缴纳至子女成年为止。五、职工拥有两处以上住宅的,单位只承担一处住宅的取暖费。六、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主视为从业(在职)人员。七、职工取暖费报销限额按以往管委会规定执行,超额面积自行负担。其中:1. 机关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享受同级别分房待遇人员,下同)在160平方米内据实报销;2. 机关副局级领导干部和经区*工委批准进入局级以上领导班子的开发区正处级干部在120平方米内据实报销;3. 机关正处级干部在110平方米内据实报销;4.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在95平方米内据实报销;5.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职务在上述相应限额标准内报销,其他干部职工按95平方米限额报销。八、由管委会办公室、房产管理部门、社会事业管理局等单位管理的职工周转性住宅取暖费,由管理单位缴纳。
第九条 享受遗属补贴且本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重新制定了《*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属中心本部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物业中心计算造册后交财务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可给予适当取暖补贴,现予以下发,经人教处审核,原来的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关于下发《*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文章来源。同时,制订此办法。第七条 长期空关房屋、集体宿舍等,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第十条 中心本部委托物业中心负责具体的收费工作。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取暖费仍需按规定交纳,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人·月计发:*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授时部具体收费方式由授时部根据情况决定,遵循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授时部照此办法执行,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也不收取取暖费。根据中科院,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第五条 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授时中心的实际情况,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中心领导批准。特此通知附。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标准不变。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2007~2008年采暖季开始实施。所收费用一律上交中心本部或授时部财务室。第十一条 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第四条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依据中科院。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第八条 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但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陕西省的相关规定。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2008-03-25 字体大小,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5元。其它人员的取暖费由物业中心按户收取:【大 中 小】中心各单位: 发布时间,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不应该收的 他们只按房本的面积来收暖气费。你可以不用通知物业吧 自己从外面找个好的改暖气的人来弄就可以了吧。
关于下发《*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的通知中心各单位: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依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新标准对中心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新标准为在采暖季(每年四个月)按150元/人·月计发。同时,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现予以下发。特此通知附:*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授时中心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按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遵循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根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授时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第一条 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第二条 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第三条 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第四条 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第五条 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第六条 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第七条 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第八条 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第九条 享受遗属补贴且本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取暖费仍需按规定交纳,标准不变。但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教处审核、中心领导批准,可给予适当取暖补贴。第十条 中心本部委托物业中心负责具体的收费工作,属中心本部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物业中心计算造册后交财务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其它人员的取暖费由物业中心按户收取。授时部具体收费方式由授时部根据情况决定。所收费用一律上交中心本部或授时部财务室。第十一条 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2007~2008年采暖季开始实施,原来的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授时部照此办法执行。
取暖费的发放不是*统一规定的,是由当地*规定的。企业的退养人员能享受取暖费。*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采暖费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由职工所在单位根据部门财力自行确定,所需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回答者: 价值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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