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与内地所指的房产税相对应的,*称为“差饷”。
在*物业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私人物业,另一种为*提供的公共房屋,而*约有50%的人居住于公共房屋。但是无论上述哪种物业,都需要缴交差饷。
与内地正在研讨房产税不太相同的是,关于差饷的评估,现在内地普遍热议的是根据持有物业的整体估值。但在*的“差饷”则是根据“租金”估值,也就是假设物业在估价期间出租时可得的年租。而负责征收和估值的差饷的,*有个专
门的部门——差饷物业估价署。
该署会根据同区类似物业估价期间租金的市价,按照物业的面积、位置、设施、完工素质及管理水平等调算。然后再将租金乘以差饷征收率计算应缴税款,譬如2010-2011年度差饷的征收率为5%。
差饷物业估价署每年都会重新评估物业的租金,譬如在2010-2011年度,估价册上约有235万项估值,单位总数为298万个。
对于自住物业,差饷自然由业主缴交,但是对于出租的物业,差饷则是由业主和租客之间订立的合约而定。我们驻港记者的前辈就告诉我,之前就曾与业主就所租物业的差饷缴交展开过“谈判”。
2.除了差饷,*还有一个关于房产物业方面重要的税率,就是物业税。物业税主要是针对有出租收入的业主,自住物业业主则不需要缴交。而计算方法,也是根据租金收入计算,目前*物业税税率为15%。
*的差饷约占**收入的5%。而且港府不少年份都宽免应缴差饷。这也说明差饷的征收对于*
房地产基本不会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