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性陈设
首先应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同时又可能有一定观赏性或装饰作用的陈设品,包括
家具,灯具,餐具,
电器,文体用品等,当前大量电器设施的使用对
室内设计和家具配置产生很大影响,如何将这些设施协调,统一地组合在一起,使其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是一个重要问题。
2.装饰性陈设
无特定实用功能,主要为了创造气氛,体现风格,加强空间含义等精神功能而纯粹用作观赏,品味的陈列品,如工艺品,书法,绘画作品,植物,纪念品,以及其他收藏嗜好品等。
陈设的作用
陈设品在
室内环境的使用具有很大灵活性,在室内空间中不仅具有特定的使用功能包括组织空间,分隔空间,填补和充实空间,还应具有烘托环境的气氛,容易营造和增加室内环境的感染力,强化环境风格等装饰作用,以及体现历史,文化传统,地方特色,民族风格,个人品味等精神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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