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存人或家庭成员涉及大病*疗的,提供经市社保部
门确认的《中山市大病*疗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明确“家庭成员”的范围,家庭成员仅限缴存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提取条件:缴存人本人或家庭成员个人享受住院基本*疗保险待遇、特定病种门诊*疗费用报销待遇、住院补充*疗待遇及大病*疗保险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疗费用和住院*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可以每年在该社保年度内或该社保年度结束的90天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其本人或家庭成员个人支付的特定病种门诊*疗费用和住院*疗费用。
二、既有
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提取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的住宅房屋的所有权人需要使用该房屋共有部位增设电梯的,自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