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房地产税收政策:
在*物业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私人物业,另一种为*提供的公共房屋,而*约有50%的人居住于公共房屋。但是无论上述哪种物业,都需要缴交差饷。
与内地正在研讨房产税不太相同的是,关于差饷的评估,现在内地普遍热议的是根据持有物业的整体估值。但在*的“差饷”则是根据“租金”估值,也就是假设物业在估价期间出租时可得的年租。而负责征收和估值的差饷的,*有个专
门的部门——差饷物业估价署。
该署会根据同区类似物业估价期间租金的市价,按照物业的面积、位置、设施、完工素质及管理水平等调算。然后再将租金乘以差饷征收率计算应缴税款,譬如2010-2011年度差饷的征收率为5%。
差饷物业估价署每年都会重新评估物业的租金,譬如在2010-2011年度,估价册上约有235万项估值,单位总数为298万个。
对于自住物业,差饷自然由业主缴交,但是对于出租的物业,差饷则是由业主和租客之间订立的合约而定。我们驻港记者的前辈就告诉我,之前就曾与业主就所租物业的差饷缴交展开过“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