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卧室(午睡室)设计要求
(1)卧室的要求与活动室基本相同。但天然采光要求比活动室稍低。
(2)卧室应与
卫生间临近。卫生间可单独设置,也可与活动室合并,还可考虑
跃层式,通过楼梯与活动室联系。卧室设于上层时应附设小厕所(一个厕位)。
(3)室主要
家具为床。为节省面积,可以采用轻便卧具或活动翻床。也可以在活动室旁布置一小间安放统铺。
(4)卧室和活动室可以合并设置,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2、
幼儿床的布置要求
(1)幼儿床位布置常采用两床相靠或成组排列方式,但并排床位不应超过2个,首尾相接床位不宜超过4个,既并排又首尾相接床位不宜超过4个。
(2)为便于保教人员照管,每个床位应有一般靠近过道。
(3)寝室内主通道不应小于0.9米,次通道不应小于0.5米,两床之间通道不宜小于0.3米。
(4)为防止幼儿睡眠时受凉,床不能紧贴外墙和窗设置,床与外墙和窗的距离不应小于0.4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