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商品房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
。1、1997年10月1日起,契税税率按4%执行。
2、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暂减半征收契税,但购买别墅等高档
住宅、非普通住房、商业用房屋、房屋受赠行为、交换行为等,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减至1%,90-140平的普通住房是1.5%。购买非普通或非首套,是3%。
4、纳税人在新契税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前,购买房屋的,按照原政策执行。
5、以公司名义买商品房,无论什么样的
房子,都是3%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