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涉及到房产合同,而签署合同的各项条款,又成了普通百姓最头痛的一件事,我们就房产*双方的利益和权利义务的法律问题介绍给大家,供读者参考。 1.关于商品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合同中,只要约定了定金条款,如果违约都要承担与定金数额相等的损失。换句话说,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定金归收取定金的一方所有。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这种以定金办法确保合同履行的方法称为定金罚则。在商品房销售中,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但应在开发企业取得房屋合法的销售*后,才能收取买房人的定金。作为消费者必须清楚开发商是否有资质,是否有权收取定金。在不具备资质的条件下,开发商如果因市场的原因,提前向社会发售房产,则买受人认购时交纳的只为保留金,客户随时可以选择退房,保留金如数退还,对客户的约束力较小。如果客户不想买了,即使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讲开发商也应退还。同时作为买受人,应该区分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在开发商违约不签定合同的情况下,无法得到双倍的返还。 2.关于销售*的审查。有些开发商由于资金的原因,只按一定比例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因而领取的是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其领取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销售范围中,仅包括规划项目的部分楼号,有的甚至仅包括一栋楼的部分楼层。因此,作为买受人要着重审查您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包括在预售范围内。决不要认为开发商有了预售许可证,所有的房产都是合法销售。
团购的出现自有其原因,这个到不用在这里解答的过多,房产团购对于开发商来说,要注意的事项很多,在工作过程中会出现你所想像不到的事情来,我今天主要是想提炼购房人事项,所以这个话题也不在这里解答了!
在这个社会里,团购无处不在,只不过没有更加注意罢了,*就是团购的榜样,但房产的*一是因为钱数众多,没有人能做的起,二是房产商也不会让房产一次性的处理掉!那么,还为何出现了团购呢?
开发楼盘不是小资金就可*作的事情,这事大家都知道,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会出现的各种意外,不是业内人也是无法想像的事,崩盘的可能在前期始终压在开发商的心头,没有人会想过只开发一个楼盘就洗手而去养老....而想着养更多的*...*节那天开发商总是很忙,抽空也问一下众多*中的一位,今天*节了,你想要什么花?我送你!小*害羞说,我只想要两种花!哦,大度的开发商说,那两种花,我去买,(心中暗想:总不会有我房价高吧!),小*小心翼翼的说:有钱花,尽管花!
天哪!太*了,太有才了!这两种花任何人都想.....做梦可能都想吧!
实施团购房产计划,是我一开始进入销售工作中的重点,也是成名之战!服务过的各家房产商对于这种销售手法都非常的认可!
这种方式也取决于开发商的实际行动与支持,运作过程的种种意外才能用心的处理好!
团购房产,这词很简单,也说明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房产,要不,也行不成团购,但我接手的团购里,多层,高层各占比例四六开!其实目标*找到了,任何事都不是很难!
那么,消费者如何的通过团购来达到目的呢?
首先: *的收集很关键,要明白没有人主动的去告诉你这样的好事!一个楼盘参观的久了,就能看出来其中的问题是那些,有那些的吸引你的地,这是你找到志同道合的同盟者的重中之中!
其次:心态要好,因为团购活动不是以你购房者的意志为主,很多的时候是受到团购计划的控制,而且你也见不到真正的心喜的户型,那样的房产雪藏起来了,是准备高价出信的,但是你可以动用你认为使的上的关系,从中找出你要的房产,当然价格会是团购价,再严的执行方案也有妥协的地方!
再者:团购要团结,但是往往众人众心,意志不统一是很多的团购失去作用的原因之一,购房者多是第一次的购房,很多人更是头一次的团购,对于事物看的不是太明白但总是发表意见,购房不是购电视,电视购买的不好,因价钱低,可以更换,也可以不要,再购新的,但房产却不是如此,所以需要慎重,这也是众多购房者的心态!但却是因这事也失去机会的事例太多....个人建意,团购在这个世界上无处不在,用心观察总能得出规律性...
2025-03-28 21:16
回答者: 浮光之炫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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