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得到的回复不是:“小区存在安全隐患,物管应积极予以排除,但排除隐患时往往需要资金,有的需要使用维修资金,但使用维修资金需要时间来履行手续,” 刚交付的小区就要动用维修基金,好像相关部门也说不过去吧? 不知道是怎么验收的呢? 要不要把贵局或相关哗浮糕簧蕹毫革桐宫昆牵连单位的子女带过去实地趴在临空窗户上感受一下,才能验收不合格呢?那样的护栏不知道是你们真的验收了?还是走过场了?
向物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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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二)擅自占用,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场地,给予*告;所得收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66条,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综上、养护,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产监察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属于违反上述条例规定,小区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全体同意、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依据中华*共和国国务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安装防盗门
要查看你小区所有这种过道是否一样做法!不然就只有自己掏钱封闭过道窗了?2、能否查看原建筑施工图是否与此做法相符?这样就能了解到是施工或设计的原因了,而是封闭窗口才对,然后找责任方解决。我认为:正确是过道不应该设置栏杆从安全考虑不合理!从设计上看也不合理!1
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二)擅自占用,由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擅自占用公共通道、场地,给予*告;所得收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66条,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综上、养护,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房产监察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属于违反上述条例规定,小区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全体同意、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依据中华*共和国国务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安装防盗门
在门口装个隐蔽式摄像头,拍下罪证后你想自己调解也好,上法庭也好,主动权都在你手上了
在门口装个隐蔽式摄像头,拍下罪证后你想自己调解也好,上法庭也好,主动权都在你手上了
希望得到的回复不是:“小区存在安全隐患,物管应积极予以排除,但排除隐患时往往需要资金,有的需要使用维修资金,但使用维修资金需要时间来履行手续,” 刚交付的小区就要动用维修基金,好像相关部门也说不过去吧? 不知道是怎么验收的呢? 要不要把贵局或相关哗浮糕簧蕹毫革桐宫昆牵连单位的子女带过去实地趴在临空窗户上感受一下,才能验收不合格呢?那样的护栏不知道是你们真的验收了?还是走过场了?
如果你们是自建的话,那你就要跟邻居沟通,公共走廊作为公共区域,每一个都不能占用的、开窗户都是违反了,组委会要求进行协调,物业那边会来要求你们改造成原样的额,如果将公共走廊封闭,不允许摆放物品、围闭的额,如果不能解决就去村委会按照物管法,尽量不要起矛盾和武力解决,毕竟是公共区域、改造
要查看你小区所有这种过道是否一样做法!不然就只有自己掏钱封闭过道窗了?2、能否查看原建筑施工图是否与此做法相符?这样就能了解到是施工或设计的原因了,而是封闭窗口才对,然后找责任方解决。我认为:正确是过道不应该设置栏杆从安全考虑不合理!从设计上看也不合理!1
如果你们是自建的话,那你就要跟邻居沟通,公共走廊作为公共区域,每一个都不能占用的、开窗户都是违反了,组委会要求进行协调,物业那边会来要求你们改造成原样的额,如果将公共走廊封闭,不允许摆放物品、围闭的额,如果不能解决就去村委会按照物管法,尽量不要起矛盾和武力解决,毕竟是公共区域、改造
2025-01-11 14:42
回答者: 有爷的范儿
7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