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2.不对建筑工程施工缝的留置位置。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 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待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方可进行。施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墙应留水平缝;梁、板应留垂直缝。施工缝留置的原则1.柱子的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2.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 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 留置在梁托下部。3.对于单向板, 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4.有主次梁的楼板, 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 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5.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 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6.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 处。7.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竖壁上。8.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 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施工缝(construction joint)指的是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先浇筑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墙应留水平缝,梁、板的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留施工缝。⑴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⑵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置在梁托下部。⑶ 对于单向板,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⑷ 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⑸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⑹ 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 处。楼梯的混凝土宜连续浇注。若为多层楼梯,且上一层为现浇楼板而又未浇注时,可留置施工缝;应留置在楼梯段中间的1/3部位,但要注意接缝面应斜向垂直于楼梯轴线方向。(施工中存在争执原因是旧规范规定了楼梯施工缝必须留置在中间1/3区段,传统施工留置在向上、下3步处,留置在梯段中间时,理论上是剪力较小,但施工时施工缝质量不好控制,二次支模时容易产生已浇筑部位形成短时“悬挑”,反而不利于构件的质量控制。)⑺ 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竖壁上。⑻ 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
留设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1、柱,宜留设在基础、楼板、梁的顶面,梁及吊车梁牛腿和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2、与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高超过1m),留置在板地面以下20-30mm处,当办下有梁托时,留设在梁托下部。3、单向板留设在平行于板的短边任何位置。4、有主次梁的楼板,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中1/3范围内。5、墙留设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或留设在纵横墙交接处。
施工缝的位置应设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和便于施工的部位,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应留水平缝, 梁、板、墙应留垂直缝。( 1) 施工缝应留置在基础的顶面、梁或吊车梁牛腿的下面、吊车梁的上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2) 和楼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梁, 施工缝应留置在板底面以下20mm~30 mm 处。当板下有梁托时, 留置在梁托下部。( 3) 对于单向板, 施工缝应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4) 有主次梁的楼板, 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 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中间1/3 的范围内。( 5) 墙上的施工缝应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 范围内, 也可留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6) 楼梯上的施工缝应留在踏步板的1/3 处。( 7) 水池池壁的施工缝宜留在高出底板表面200 mm~500 mm 的竖壁上。( 8) 双向受力楼板、大体积混凝土、拱、壳、仓、设备基础、多层刚架及其他复杂结构, 施工缝位置应按设计要求留设。施工缝指的是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先浇筑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
2025-03-26 11:39
回答者: 冰糖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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