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哈政发〔2014〕9号
各区、县(市)**,市*各有关委、办、局:
2008年以来,市委、市*将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强力推进,一大批困难*众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为进一步创新棚改工作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和组织保证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和省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要求,将棚户区改造作为重点民生工程、经济工程和发展工程持续推进,坚持*主导、全市统筹,统一规划、梯度开发,市区结合、市场化运作,加快实施新一*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的生活条件,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主导,科学组织规划。市*作为统一组织实施全市棚户区改造的主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统一编制棚改规划,统一制定相关政策。
(二)坚持*改造,统筹效益平衡。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对全市棚改项目进行统一测算,实行项目搭配、*改造、盈亏互补,确保效益总体平衡。
(三)坚持统筹收储,实施梯度开发。对棚改项目土地进行统一收储,根据*政策、产业发展和土地需求,每年向市场释放适量土地,增强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能力。
(四)坚持先建后拆,确保回迁安置。实行棚改安置房屋先行建设,最大限度保障和惠及民生,减少征收成本,缩短安置时间,促进城市发展进步与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责权利统一,发挥区级作用。各区*要继续发挥棚改征收主体作用,切实承担征收责任。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在确保按期净地、降低成本、维护稳定的基础上,市*给予各区相应的鼓励和优惠政策。
(六)坚持改善民生,兼顾三个效益。始终把改善困难*众居住条件作为棚户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惠及民生,在确保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平衡。
三、目标任务
自2014年起,计划用5-7年时间,完成全市新一*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四、保证措施
(一)完善运行机制,强力推进棚改工作
1.实行棚改市级统筹。按照新的棚改体制要求,对全市棚改工作实行规划统筹、安置房建设统筹、城区环境改善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生活配套统筹。
2.强化市棚改办职能。市棚改办主要负责制定全市棚户区改造政策、编制并下达棚改计划、成本控制、综合协调、督办考核等职能。
3.发挥区级征收主体作用。在新一*棚户区改造中,各区要切实发挥征收主体作用,按期完成征收、拆违任务,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征收计划。同时,按原有体制推进完成棚改遗留项目。
4.加大政策激励力度。严格控制征收成本,由市区共同摸底认定征收成本,并引入第三方核算机制,共同确定征收定额资金和土地净收益分成两个基数。在确保按期征收净地、保持社会稳定和实现核定征收成本的基础上,市对区给予相应的支持政策。一是在土地净收益分成方面,由市对市统筹项目的土地净收益进行年度结算基础上,按各区棚改项目征收的房屋面积、土地面积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加权,市区按8:2比例分成。二是市将按各区征收任务量及标准拨付征收工作经费,按工作难易程度及任务完成情况确定项目征收定额资金。三是实行棚改项目拆违奖励制度。
(二)加强政策扶持,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1.确保棚改规划实施
一、严格执行政策,确保突出重点 棚户区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要首先解决林场(所)中的住房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因伤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居住困难。各试点单位要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工作透明度,对棚户区改造建设方案和新建住宅分*案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确保最困难、最急需的职工率先享受到棚户区改造的成果。如发现利用棚户区改造工作之际搞以权谋私、损害*众利益的,要坚决停止该单位的试点资格,收回*投资,并提请有关部门依照*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住房城乡建设和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搞好试点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强化部门间通力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是此次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各试点省区林业(森工)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要求,对棚户区改造试点的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设进度、实施效果负总责。要会同本省区发展改革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编制报*审批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棚户区入户调查、拆迁、施工、检查竣工验收等相关实施管理工作等。
各市*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立项、规划、计划、施工组织、检查验收、回迁安置等全部工作;负责土地出让金、腾空土地收益、商业用房开发收益、个人出资等项资金的归集。各市*要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各市市长全权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建设、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省*将与各市*签订责任状,纳入各市*目标考核。
2025-05-07 22:00
回答者: 浅月六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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