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房屋涉及到地税局主管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具体为: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一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并按应交营业税额附征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个人销售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者,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自用年限不足五年且有增值额的房产,按售房收入全额依1.3%的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自有房产无增值额的,当事人必须出具房产原值凭证、*合同、过户及其他有效证明等,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不征个人所得税;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年内买房卖房可获退的只有个人所得税,具体指按售房收入全额依1.3%的税率计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税额怎计算 据实征收的方法为:个人转让自有住房,以一次转让房产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房产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如无法提供规定*的,则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这部分税款,即等同于原来转让房产需缴纳成交额1%个人所得税的做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房产收入额×应税所得率(住房为5%,非住房为7.5%。)×20%。 不管按照据实征收的方式,还是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在转让时产生额外所得的,都将就差价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对于买房为了将来转让赚取差价的炒楼者来说,可预期的利润将大大减少。 在取得房产证后马上转让的业主,不仅将缴纳成交额5.5%的营业税,一旦出现增值部分,则还要就增值部分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由卖方交,满五年免交。(五年以上且是唯一的自住房才能免税)
(1)对*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部免税;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部分免税。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分两种:1非普通住宅139㎡以上(不包含139㎡)
不满五年
契税:3%
个税:1%
营业税:5.6%
满五年
契税:3%
个税:1%(业主唯一住宅减免)
营业税:5.6%(差额)
普通住宅:139㎡以下(含139㎡)
不满五年
契税:3%(客户首套住房1.5%,小于(含90㎡)90㎡1%)
个税:1%
营业税:5.6%
满五年
契税:3%(客户首套住房1.5%,小于(含90㎡)90㎡1%)
个税:1%(业主唯一住宅减免)
营业税:无
即为交易总额减去房产登记价格之间的差额再乘以20%,例子:原购价格100万的房子现售价为300万,之间产生了200万的差额,房产个人所得税应征收:(300万-100万)X20%。(地区不一样比例不一样)内地房产交易大二手房交易
多是以评估价格过户,因为大多房产购买几年之后升值,原购价和现售价差额过大,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也成为地方*重要的税收之一。
个别一线城市为了避免个人所得税而利用阴阳合同(即国土局部门过户登记价格修改为原购价),这样过户之间就没有存在差额,也不存在个人所得税,现在大部分地方*实行评估价过户就是为了打击阴阳合同而减少的税费。3月4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二手房交易按照增值额20%征收个税“本意是打击投机,不是伤及刚需。
2:营业税及其附加:144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房产证满5年的没有营业税,不够5年的收取差额的5.55%;144平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房本够5年的收取差额的5.55%,不够5年的收取全额的5.55%。(地区不同征收规定不一,以上是广东地区所出的政策)
营业税及其附加包括:营业税5%,附加部分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地方教育附加税、防洪护堤费,这些税课是以营业税为基点征收,比例为11%。因此营业税及其附加为5.55%或者5.6%。
买方不存在个税问题,但各别地区也是买方出个税。
回答者: 蜂鸟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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